审计署19日发布的49个部门单位2006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显示,套取财政资金、挪用财政资金、转移资金、国有资产流失、违规收费、超标准建设办公楼等,是这些部门单位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共性问题。
对这些问题,审计署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提出了整改建议。上述部门单位也表示,将认真进行整改。
虚报多领预算资金
项目预算应当具有明确的目标和组织实施计划,编制、申报过程前应当经过充分研究和论证。然而,审计发现,一些部门单位为了多报多领财政资金,编制虚假项目、重复申报项目、超标准申报、多报本单位人数。
2006年,某部门通过重复申报“全国土壤环境质量状况调查与评价”项目预算,多获得财政资金3124万元。
挤占挪用财政资金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财政资金应当专款专用。但是,挤占挪用财政资金和其他专项资金已成为当前一些部门普遍存在的问题。
挤占挪用财政资金往往用于补充办公经费或发放职工福利。某单位2005年12月挪用“恭王府维修保护工程专项经费”2500万元购买柳荫街24号院,作为办公用房。
截留少报转移资金
审计发现,一些部门单位采取隐瞒收入、虚列支出等方式截留、少报、转移资金。
某部门发展研究中心20个用基本建设前期工作经费安排的项目已验收,项目资金结余355.32万元,按规定应上缴财政248.72万元,但未上缴。
管理不严导致国有资产流失
审计发现,对外投资管理不严,转制不规范,少计国有资产和权益等,已经成为当前国有资产流失的主要原因。
某部门下属印刷厂,1996年以341.25万元的价格购入一台八色轮转印刷机。由于机器质量低劣,购入后一直闲置,后又低价转让,造成国有资产损失89.43万元。
巧立名目乱收费
乱收费一直是企业和群众反映十分强烈的问题。审计发现,一些部门单位巧立名目违规收费,一些部门单位未严格执行非税收入管理规定。
2006年,某单位持过期的收费许可证和执行旧的收费标准,收取绿色食品认证费和标志使用费3953.93万元,其中用过期收费许可证收费2079.79万元。
违规兴建办公楼
审计发现,一些部门单位还存在着未经批准和超标准、超概算建设办公楼、培训中心等问题。
2002年,某大学在未办理基建工程立项手续和土地征用审批手续的情况下,自行决定在北京市昌平区七家镇郑各庄村建设校区。2003年,采用以租代征方式占用该村集体建设用地300亩开工建设。目前已建成行政办公楼、教学楼等项目,建筑面积44626平方米,投资共计1.47亿元。
■链接
这49个部门单位是:外交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信息中心、教育部、科学技术部、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铁道部、信息产业部、水利部、农业部、商务部、文化部、卫生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新闻出版总署、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旅游局、国家宗教事务局、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中国气象局、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国家烟草专卖局、国家海洋局、国家邮政局、国家文物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最高人民法院。 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