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应该是‘刻不容缓’,你怎么写成了‘咳不容缓’?”老师皱着眉头问,学生却理直气壮地回答,“没错,广告里就是这么用的。”……
类似的场景在中小学课堂上并不少见。昨天上午,在由浙江省语委、省教育厅等部门主办的“规范广告用语用字”座谈会上,省语言学会副会长颜洽茂不无忧虑地说:“广告无孔不入,已经影响到了中小学生的语文学习。”
据杭州市语委办副主任吴作为介绍,滥用繁体字是目前最常见的不规范广告用字情况,像“萬基洋参”、“松本電工”等电视广告繁简并用的情况不胜枚举。此外,使用错别字、窜改成语、滥用外文等现象同样屡见不鲜。金华工商部门甚至发现一家饭店的招牌是“饭卖人口”,乍看之下还以为是“贩卖人口”。
为此,我省日前专门出台了《浙江省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提出广告用语用字违反有关规定的,将由工商、质量技监等有关部门依法予以查处。自去年以来,省工商局在开展对广告用语用字违法行为的清查中,发现了1000余起不规范情况,并发出了200多份书面整改通知书。教育专家们希望借此可以规范广告用语用字,为中小学生创造纯洁的语言环境。
本报通讯员 徐晖
本报记者 沈蒙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