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凤城市城乡建设局村镇建设办公室原主任王兴祥违反商品房预售相关规定,受理一开发商提出的退串房申请,导致“一房二卖”并造成重大损失,被认定犯玩忽职守罪。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日前将此案作为全省十大渎职侵权犯罪案例正式对外公布。
2003年10月,凤城市赛马镇河东开发区的部分别墅承建者,即丹东三冠土地房屋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徐某,找到时任凤城市城乡建设局村镇建设办公室主任、负责商品房预售备案工作的王兴祥,对王兴祥谎称其开发的24号、25号别墅原预购人申请串房,并出示了伪造的退串房申请。王兴祥轻信了徐某的谎言。
随后,王兴祥违反商品房预售工作中“更改商品房预售备案,商品房预售人和预购人均需到场,并且收回原备案协议”的规定,在原预购人未到场且未收回原备案协议的情况下,受理徐某提供的退串房申请,为后两名购房者李某、许某办理商品房预售备案,最终导致24号、25号别墅“一房二卖”。不久以后,徐某携款潜逃。李某、许某二人60余万元购房款因此无法追回。
以上均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