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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003版:每日新闻·传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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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0月6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孩子零食有了“食用等级”
新鲜蔬果“可经常食用”, 巧克力“适当食用”,炸鸡块“限制食用”
  哪种零食可以经常食用?哪种零食应当适当食用?哪种零食应当限制食用?……中国疾控中心日前出版的《中国儿童青少年零食消费指南》,根据各类零食的营养特点和制作方式,将零食划分为三个推荐级别。

  “可经常食用”的零食,是营养素含量丰富,同时多为含有或添加低脂肪、低盐、低糖的食品或饮料,如水煮蛋、全麦饼干、新鲜蔬果、纯牛奶及酸奶等。中国疾控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于冬梅博士指出,这些食物既可提供一定的能量、膳食纤维、钙、铁、锌、维生素C、维生素E、维生素A等人体必需的营养素,又可避免摄取过量的脂肪、糖和盐分,属于有益健康的零食,少年儿童可以经常食用。

  “适当食用”的零食是指营养素含量相对丰富,但是却含有或添加中等量脂肪、糖、盐等的食品或饮料,如巧克力、牛肉片、火腿肠、蛋糕、海苔片、怪味豆等。

  “限制食用”的零食是指含有或添加较多脂肪、糖、盐,并提供较多能量的食品或饮料,如糖果、炸鸡块、膨化食品、奶油夹心饼干、方便面、罐头、蜜饯等。于冬梅博士表示,经常食用这样的零食会增加超重与肥胖、高血压以及其他慢性病的风险,这样的零食应尽量少吃。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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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江晚报 每日新闻·传媒 A0003 孩子零食有了“食用等级” 2007-10-6 48257178002CE1734825736B0042A809[A1-新华社稿≈B1-胡巍]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