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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D0007版:人文·晚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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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0月9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马猴之死
  骆文忠公秉璋,抚湘时,蓄一大马猴。每出,猴必随之,坐于舆后杠上,身长四尺,银练盘颈,不锁,第亦不去。盖猴日必贪洋烟二钱,且需人为之,故不能去也。性极顽劣,每侦公见客,猴即攫取戈什大帽戴之,戏弄于傍。戏毕,脱而掷诸污泥。凡人有所作,亦效其状,终日扰攘,署中众恨甚,以公所爱,不敢与较,私相计议无法摈除。有黠者思得一法,见猴来,即出阳物置石上,手举一石击之,迨石下腰向后微缩,阳已离石矣,因无碍也。猴见状果效其作,讵石下不知后缩,阳具碎裂而毙。报公验视果无语,由是孽除。

  (近代·张天锡《春晖草堂笔记》)

  耕斋点评

  先要解释一下什么叫马猴。有说是替人驯马的猴。错!马猴其实就是弥猴。章太炎《新方言·释动物》中说:“沐猴:母猴;母猴:弥猴;今人谓之马猴,皆一音之转。”清代学者段玉裁在《说文解字注·猴》中特意说明:“母猴乃此兽名,非谓牝者。沐猴、弥猴皆语之转、字之讹也。”

  骆秉璋是清道光朝的进士,历任湖南巡抚、四川总督,同治二年在大渡河诱杀石达开,授太子太保,卒谥文忠。却说骆秉璋抚湘时,养了一只弥猴。他每次出行,猴必相随,坐在他的轿后杠上。那畜生身长四尺,银练子盘在项颈上,不锁也不会逃走。原来这猴每天要吃洋烟二钱,且要人侍候它,所以不会逃走。此猴性极顽劣,每次看到主人在会客,它就把旁边侍卫官的大帽子摘来戴上,戏弄于傍。戏毕,即把帽子脱下掷在污泥中。每次人做什么,它就效仿,终日捣乱,官署中大家都恨死它了,但因为是主人的宠物,谁都不敢与它计较。正当众人无计可施时,有狡黠者想出了一个办法:见猴来,就把自己的生殖器露出来放在石板上,手举一石击之,等到石头将击中时腰向后微缩,此刻生殖器已离开石板了,所以没有危险。猴见状果然来效仿了,但它石头击下时不知道后缩,结果阳具碎裂而毙。手下将此事汇报后,骆秉璋亲自来验看过,也没有什么话好说,就这样除掉了这一孽种。

  读罢此文,觉得这猴虽然顽劣,却也可怜。说穿了,猴的种种劣行,都是效仿人的。你们抬轿,它就坐杠;你们抽烟,它也上瘾;你们怕官,它才敢取了侍卫的帽子戏弄给主人看;而将官帽戏罢扔在污泥中,这猴还颇有点愤世忌俗的反叛精神呢。但猴终究狡黠不过人,人想出了如此“下作”的办法,猴识不了其中的玄机,终究搭上了自己的小命。

  呜乎,最毒小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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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江晚报 人文·晚潮 D0007 马猴之死 2007-10-9 48257178002CE1734825736C000CF723[A1-赵力行≈B1-高建定];钱江晚报d00072007-10-0900006;钱江晚报d00072007-10-0900004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