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青年报供稿 拖了两年之久,连续打了三场官司,因一只价值360万元的明宣德年“紫金釉暗花云龙纹碗”引发的系列官司,昨天在静安法院槌击落定。法院判令上海嘉泰拍卖公司归还郝先生夫妇“紫金釉暗花云龙纹碗”。
2005年4月,郝先生夫妇委托拍卖行拍卖这只碗期间,碗被刮伤。其后在拍卖会上,这只碗又被郝先生夫妇自己买了回去。夫妇俩要拍卖行赔偿相关损失,而拍卖行则要夫妇俩支付买家和卖家的交易佣金。最后,夫妇俩支付了拍卖行36万元佣金算是“两清”,但他们派律师去要回自己的碗时又遭到拒绝,遂再次起诉。
法庭上,拍卖公司辨称“紫金釉暗花云龙纹碗”价值很大,郝先生夫妇理应亲自前来验收领取,不应委托他人代领。可郝先生夫妇却一直没有前来领取。
法院认为,该案的原被告间因拍卖所涉的诉讼已经结束,作为拍卖公司理应将该拍品交还给郝先生夫妇。郝先生夫妇既可以亲自去拍卖公司领取,也可以办妥委托手续交由代理人去领取。拍卖公司强拒绝代理人前往领取于法无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