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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B0012版:财富·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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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券型基金异军突起
· 面对拆分基金还应谨慎
· 投资范围应特别关注
· 三季度前十名基金
回报率均超50%
· 理财师帮你挑个基金篮子
· 对差错处理更为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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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0月16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基金集体修改资产估值方法
对差错处理更为严格
  近日,基金公司分两批将旗下所有基金资产估值方法进行了修改,涉及到《基金合同》和《基金托管协议》中资产估值部分的绝大多数内容。

  据悉,差错处理成为了此次估值方法修改内容最多的章节之一,对差错处理的规定比以往更加严格。

  修改前的估值差错规定为“估值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报基金托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修改之后变为“当错误达到或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0.25%时,基金管理人应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当估值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也就是说,以往估值差错达到0.5%才要上报,现在估值差错达到0.25%即要上报,达到0.5%之后还新增了要向社会公众信息披露的义务。

  此外,在原估值差错处理中有一条“仅负责赔偿在单次交易时给单一当事人造成10元人民币以上的损失。”新估值差错处理方法删除了这一条,也就意味着,无论单次交易给当事人带来多少损失都需要赔偿,没有了“起赔额”之说。                             杨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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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江晚报 财富·基金 B0012 对差错处理更为严格 2007-10-16 48257178002CE17348257375002CBD33[B1-赵路]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