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杭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近日,杭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台了《杭州市药品零售企业驻店药师管理规定(试行)补充规定》,以进一步强化药店驻店药师的监管。
这次新出台的补充规定中,健全了外来药师到杭就业的资质审核制度,规定外来药师必须通过杭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统一组织的考核才能在杭州地区从业;杭州市零售药店中任职的驻店药师,必须审核备案。
此外,杭州市各级药监部门将加强对辖区内零售药店中驻店药师在岗情况的不定期监督抽查。
如发现零售药店或驻店药师违反规定,市民可向市药监局投诉和举报,举报电话为96311。周春香 孙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