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进党籍“立法委员”高志鹏的办公室副主任姚升志涉嫌在一宗公用土地承租案中向厂商索贿1000万元(新台币,下同),姚升志坦承受贿并供认曾交给高志鹏50万元。岛内检方22日起诉高志鹏并求处9年有期徒刑。
据岛内媒体报道,南投地检署不久前接获检举称,某厂商欲承租台中市一块公有市场用地,通过关系找到高志鹏的办公室副主任姚升志帮忙,并约定事成后提供酬谢。检方随后调查发现,姚升志曾为此向厂商开价1000万元,并约定请高志鹏和相关主管机构接洽。
南投地检署主任检察官宋恭良说,姚升志向检察官坦承受贿,转为污点证人,同时缴出收取的贿款150万元,并供出高志鹏曾收取50万元的政治献金。虽然高志鹏否认姚升志的说辞,不过承办此案的检察官还是依照岛内有关条例,将高志鹏起诉,具体求处9年有期徒刑,剥夺公权7年并处以200万元罚金。 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