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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B0012版:运动·强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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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0月29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农民工”的体育权益
有待关注

  据新华社电 武汉、广州两地的体育学者呼吁,城市政府及其体育行政管理部门要关注并维护好“农民工”的体育权益。

  武汉体育学院研究生部的王喜红和广州大学体育学院的商执娜、方金娴、李湘远等体育学者在第六届全国城市运动会体育科学论坛上发布科研成果时说,“农民工”为我国的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国家和学术界针对其经济、教育、医疗及社会保险等权益的保护开始给予关注并出台相关政策,但对其文化生活尤其是体育权益的维护亟待加强。

  专家的调查分析表明,我国“农民工”的体育活动和体育权益维护现状不容乐观,绝大多数“农民工”在城市务工过程中从未参加过体育活动,也不了解自己拥有的体育权益。

  王喜红说,维护“农民工”的体育权益,使“农民工”享受体育文化成果,不仅可提升其素质,更是响应我国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具体实践。目前,当务之急是提高“农民工”的体育意识,通过他们自身的努力和不断争取实现体育权益。与此同时,全社会都要予以支持,如有一定的经济投入、有一定的指导人员来组织和帮助他们。

  商执娜等学者说,尽管“农民工”等城市流动人口的体育实际参与度较低,但他们对体育锻炼重要性的认同感较强。“农民工”在实际生活中,除生存压力等条件限制外,体育资源缺乏是影响他们参与体育的主要因素。这些因素主要包括可利用的场地、器材匮乏,缺乏基础、科学的体育锻炼技能和知识。另外,城市政府也缺乏相应的保障机制、政策扶持和有效管理体系。

  专家们建议,城市政府及其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在加强与完善城市体育公共服务时,应当把同样是城市建设者的“农民工”纳入服务范围,尤其是在发展社区体育时,要切实保障居住在社区的“农民工”有权参与社区体育活动。另外,还可建立“农民工”体育协会等社会组织,帮助他们开展体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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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江晚报 运动·强档 B0012 “农民工”的体育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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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0-29 48257178002CE17348257382000EF4B3[A1-新华社稿≈B1-卢俊和]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