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班牙反恐法庭10月31日对造成191人死亡的马德里“3·11”爆炸案做出宣判,28名被告中有21人被判定有罪,而包括被控为幕后主谋之一的鲁巴伊·奥斯曼·赛义德·艾哈迈德等7人被判无罪。
主审法官哈维尔·戈麦斯·贝穆德斯宣读判决书,判定21名被告有罪。其中,两名主犯191项谋杀罪名成立,各被判处长达近4万年的监禁,其中包括摩洛哥裔的主被告贾迈勒·祖贾姆。西班牙籍的何塞·埃米利奥·苏亚雷斯·特拉索拉斯被判提供爆炸物罪名成立,也被判上万年监禁。不过按照西班牙法律,他们最多服刑40年。
在被宣布无罪的被告中,最引人注目的是艾哈迈德,他外号“埃及的穆罕默德”,被认为是2004年3月11日马德里连环爆炸案主谋之一。
在爆炸案发生大约3个月后,艾哈迈德在意大利米兰被捕,他被指控涉嫌参与策划“3·11” 爆炸案,并被认为与“基地”组织在欧洲的分支机构有关。
马德里爆炸案中,4列旅客火车接连发生炸弹爆炸,造成191人死亡、1755人受伤。这是西班牙历史上最严重的恐怖袭击事件。
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