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胡大可
本报通讯员 章官翔 任芳
本报讯 昨天上午,杭州西湖公安分局户籍窗口前,李国成(化名)肠子都悔青了。因为使用假结婚证和假身份证被识破,他和妻子两年的夫妻关系变成了不合法婚姻,而且两次使用假证的行为也受到公安机关调查处理。
2005年6月,李国成与福建女青年沈某谈恋爱已经多年,但苦恼的是自己是1984出生的,还没到法定结婚年龄。怎么办?面对心爱的未婚妻,怕“错失良机”的李国成,花钱做了一张假身份证,把自己的出生年月改成了1982年1月。
李国成用假身份证顺利地和沈某领取了结婚证。
今年,妻子沈某已经符合夫妻户口投靠的规定。李国成想为妻子办理户口迁移手续,但这本结婚证让他为难了。户口迁移要到公安机关去办,而两年前办出的结婚证上,自己的出生日期和户籍登记出生日期不符。
李国成故伎重演,办理了一张假结婚证。然后,他拿了有关证件去公安机关为妻子办理户口投靠手续。
昨天上午,西湖公安分局户籍窗口任警官,在审核沈某夫妻投靠户口审报的有关资料时,一眼就发现了这张结婚证有破绽。
为了慎重,任警官马上将此情况通报了发放结婚证的婚姻登记处。经核对,周某夫妻的结婚证与婚姻登记处的档案不符,通过鉴定结婚证是假的。民政部门的工作人员明确表示,使用假证骗领的结婚证视为无效证件,婚姻关系不受法律保护。为确立合法的婚姻关系,周某和沈某必须到结婚登记处重新办理结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