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春季开学时,成都市疾控中心将先行在12所中学的高一年级选取3~5个班,开展心理健康与预防吸烟干预课程,每学期开设12堂课,如效果好就将在全市范围内推广。——11月1日《成都商报》
成都市疾控中心开设的这套戒烟课程能否起到应有的实际效果?许多学校尚保持谨慎的观望态度。有校长更是直言不讳,“一套课程就能让学生不再吸烟,我觉得不太现实。”那么,这堂“戒烟课”该怎么上呢?
家长也要上“戒烟课”。许多早早染上烟瘾的孩子,多数与家长沾染吸烟恶习有关。家长染有吸烟恶习,不光对孩子起到恶劣的示范作用,而且是己不正,焉能正“子”?所以学校的“戒烟课”开设得再精彩,也需要家长的支持和配合。否则,“戒烟课”的效果就会被家庭环境所抵消。
法治要介入。无论对青少年烟民而言,还是对成年烟民来说,要达到长期戒烟的目标,必须依赖必要的法治手段。比如在公共场合禁烟,立法扼制向青少年售烟等等法律举措,与中学“戒烟课”相配合,互为支持。有媒体报道,为让中学生变成自己的顾客,江西新余市一些中学附近的小店竟将香烟拆包零卖给学生。由于缺乏必要的法治手段,结果只能是家长忧心,学校无奈。
媒体有责任。影视作品中吸烟的镜头都随处可见,而且是烟雾缭绕,毫无顾忌。在这样一种社会氛围中,极具模仿能力的青少年,又如何会不勇于效仿,从而烟民比例日增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