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天,本报刊登关于二手房的桥梁报道后,又有不少读者继续打进热线,询问有关房子的苦恼事。对这些读者提出来的问题,本报记者又专门咨询了相关部门和专家。
吴女士说,她和丈夫离婚后,协议书上写明房子是归小孩的,而小孩才12岁。由于不懂,离婚后也没办过赠予手续,所以房产证上一直是丈夫的名字。现在她丈夫突然说要把房子卖掉。“我想知道这样可以吗?”她急切地问。
记者咨询了杭州房屋产权中心的有关负责人。答复是夫妻离婚时如果协议房子归孩子所有,应在90天内到房管部门办理赠予手续,同时凭相关证件进行房屋过户手续。吴女士的丈夫是没权利卖这个房子的,如果卖掉了,建议吴女士对其起诉。
鲁先生咨询,他有个朋友没结婚之前与女友共同买了房子,现在分手了,男方愿意把房子过户给女方,但房子还有按揭,跑了好多地方都说必须得先把贷款还上。鲁先生不明白,为什么要先还按揭?
杭州市房管局的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像鲁先生朋友这种情况,国家是有法律规定的,双方在拿到共用权证后,要一起还清贷款才能办理买卖交易手续或赠予手续。目前唯一可行的办法是,双方签署一个律师函,约定好双方的权利义务,等按揭还清再办理手续。
另外还有位吴小姐也很着急。有一对小夫妻看了她的房子很满意,签了意向书。但小夫妻的父母来看过后不是很满意。于是这事就这么搁起来了,小夫妻到现在既不说不买,也不说买,连中介都说找不到他们人影了。可吴小姐还急着把这房卖了还房款的。吴小姐想问该怎么办?
浙联律师事务所的舒军律师建议:如果能联系上买方,在协商时分两种情况,一种解除合同,另一种是要求马上签合同。另外,一般意向书里都有约定的,比如在多少期限内签购房合同,如果超过时间就可自动终止合约。建议还是跟中介协商一下,看是否可以联系别的买家。 本报记者 赵红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