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村医的月“工资”从23元增加到100元,经历了漫长的20年;从100元增加到300元,却只用了1年时间。宁夏探索对村医实行“月薪制”,给药品“零利润”后无利可图的村医们吃了“定心丸”。
宁夏回族自治区彭阳县白阳镇陡坡村61岁的张耀军做了38年村医,对上世纪70年代以来村医“工资”的点滴变化深有体会。1969年,23岁的张耀军从父亲手中接过村医的“接力棒”,当时的补助数额为零,村医们过着“左手种地、右手行医”的日子,村卫生室的大门经常是“铁将军”把守。1983年,自治区落实政策,开始按月给村医发放补助,补助标准是23元。2006年,自治区卫生厅将村医补助标准提高到100元。张耀军说:“村里的药都是‘零利润’,100元的药只加5元损耗费,区上及时提高村医待遇,才能让大夫们安心为老百姓看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