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1”事件后,日本国会于2001年10月通过了有效期为两年的《反恐特别措施法》。日本政府随后根据该法首次在战时向海外派遣自卫队,为在印度洋上活动的美、英等多国海军舰船提供燃料及后勤保障服务。日本国会后于2003年、2005年和2006年三度延长该法。
《反恐特别措施法》1日到期,民主党坚决反对延长该法。在朝野政党分别控制国会众、参两院主导权的情况下,延长《反恐特别措施法》的可能性微乎其微。日本政府决定提交新的反恐特别措施法案打破僵局。
新法案突出海上自卫队只为从事海上反恐活动的美国等有关国家舰船提供补给,任务仅限于供油和供水,活动范围限于印度洋及其空域以及印度洋沿岸国家。法案强调,自卫队不能给参加战争的舰艇提供燃料和水等物资补给。
但新法案删除了自卫队开展补给活动需要事后得到国会“认可”的条款,只是规定政府在决定和变更“实施计划”以及自卫队补给活动结束时有义务向国会“报告”。
民主党已经宣布反对新法案。
' 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