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一,编剧基本没有发言权,任由制作方与导演摆布,剧本修改要达到投资方要求的标准为止。虽然编剧是对剧本最了解的人,但是他们却没有发言权,在挑选演员上永远只能听从导演的安排,没有话语权。
其二,剧目不开拍不给编剧税后的酬金,这其实就是变着法儿拖欠稿酬。开拍与否无法由编剧决定。很多人拿着剧本四处找资金,拿不到钱就不给编剧稿费,甚至不经编剧同意倒卖剧本版权,把拍摄中的难度和风险转嫁给编剧。
在投资方不能如约履行合同的情况下,多数编剧只能忍气吞声,而选择沉默的原因是:编剧卖剧本靠的是圈内人缘。某编剧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无奈地表示:“如果打官司,圈内的制作公司都会认为你是‘刺头’,对你敬而远之,这样今后写的剧本就将面临没有市场的危机。而且打官司消耗掉的时日可能会使剧本失去很多可以投拍的机会。”所以编剧们只能经常吃哑巴亏。
面对这些情况,现在很多编剧唯一的解决办法是把定金退还给制作方换回版权,再继续奔走寻找下一个制作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