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影
阴影 阴影
第A0006版:每日新闻·法眼
3  4  
PDF 版
· 偷了块翡翠
为何被判无期重刑
· 脏乱加工点日产万串鸡肉
· 玩“碰瓷”,碎了自己人生
收藏 打印 推荐  更多功能 
返回主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上一期  下一期  
浙江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3上一篇  
2007年11月7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受伤脚趾成为讹钱工具
玩“碰瓷”,碎了自己人生
■本报通讯员 余法 本报记者 孙燕
  ■本报通讯员 余法

  本报记者    孙燕

  

  本报讯 “有人假称被车撞伤,以此让司机出钱赔偿。”在杭州干小工的李某看到这样一则新闻,联想到自己受伤的脚趾,于是炮制了同样的方法来讹钱。

  4月9日下午,李某找了两个朋友(在逃),在余杭区良渚镇搭乘了一辆“黄鱼车”。经乔司镇杭海路段时,李要求下车,乘汽车启动之际,他将未痊愈的左脚伸到汽车右侧后轮下。此时,车上的同伙喊了起来:“压到脚了”。司机张某停车后,将李送到医院,并赔偿李4000元。

  在尝到甜头后,李某继续寻找机会。5月28日下午,李遇上一个老乡王某,发现他的脚也受了伤。李某让他也一起加入,王某欣然同意。

  这次,他们上了姜某的车,车到德胜路时,他们又开始演起同样的戏。没想到,该司机与前面被诈骗的张师傅是朋友,早就听说了这样的把戏,不仅报了警,还打电话叫来了张师傅。李某一见张要来,心知不妙,打算溜之大吉,结果被随后赶来的警察抓获。

  开庭审理时,李某对起诉书的指控没有异议,自愿认罪。昨天,杭州余杭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了李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3上一篇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钱江晚报 每日新闻·法眼 A0006 玩“碰瓷”,碎了自己人生 ■本报通讯员 余法 本报记者 孙燕 2007-11-7 48257178002CE1734825738B0044B414[A1-孙燕≈B1-葛晓娟]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