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浙江省政府
少数中介机构人员混杂,部分中介由于具有行业和技术垄断,中介服务收费价格偏高……以后这样的情况将得到改变。日前,省政府下发了《关于加快中介机构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规范对中介机构的管理。
《意见》提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之外,新设立的中介机构不得作为事业单位,政府与行业协会及中介机构都要政企分开。中介机构要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对于中介机构的设立、变更和注销依法实行登记制度,不能随意成立和注销。我省还将严格依法实施中介执业人员执业资格制度,没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不得执业。中介机构以及执业人员如果违法违规严重,将可能被吊销相关资质,行业协会也可以对相关责任人采取业内通报、限制业内聘用等惩戒措施。另外,我省还提出要放宽市场准入条件,清理、调整不利于中介机构健康发展的地方政策和管理方式。
对于中介服务收费的问题,《意见》也明确:对具备市场充分竞争条件的中介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对少数具有行业和技术垄断、市场竞争不充分或服务双方达不到平等、公开服务条件的中介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
刘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