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制止国内公务接待中的大吃大喝、奢侈浪费等不良现象,记者6日获悉,南昌市就市直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开支标准及有关经费管理问题作出规定,严禁用公款接待私客,各机关单位要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接待经费开支水平。
国内公务接待中一般不安排宴请,确需宴请的,一般只安排一次,其上限标准(不包括酒水)为:省部级干部及其随行人员原则上每人每餐不超过160元;厅局级干部及其随行人员每人每餐不超过120元;处级及处以下人员每人每餐不超过100元。宴请应体现江西特色,以赣菜为主,酒水等费用开支原则上不超过宴请标准的三分之一,一般用本省产品。 信息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