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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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C0010版: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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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郭敬明:80后“话题”作家
· “背后的努力别人看不到”
· 独自承受成长之痛
· 从写书到做董事长
· “新概念大赛”走上文学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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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1月12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独自承受成长之痛
  对于出名,郭敬明是在《幻城》签名售书中开始感受到,并慢慢地适应的。

  争议、批评甚至谋算,在郭敬明获得名气和金钱的同时,同期而至。

  2003年,当《幻城》单行本由春风文艺出版社发行时,网上出现许多网友指责其抄袭日本著名漫画《圣传》的评论。同年11月,春风文艺出版社出版郭敬明的第二篇小说《梦里花落知多少》,该月底,媒体即曝出郭敬明涉嫌抄袭庄羽的小说《圈里圈外》。

  2003年12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受理了庄羽告郭敬明抄袭一案。2004年,有媒体因郭敬明的《梦》抄袭之事,拒绝接听陌生电话、拒绝回复短消息而称他开始个人膨胀。

  2004年12月3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郭敬明侵犯了庄羽的著作权,判决郭敬明赔偿庄羽损失21万元;春风文艺出版社停止出版和销售《梦里花落知多少》一书。郭敬明和春风文艺出版社对此发表声明,表示不服并将上诉。

  同月20日,庄羽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请求法院裁决郭敬明、春风文艺出版社赔偿财产损失50万元以及精神损失1万元。之后2年多,关于郭敬明的非议不绝于耳。他几乎每本书,都被指涉嫌抄袭。而且指责和不满的范围在扩大,2005年12月20日,当郭敬明坐在“搜狗网络超级女声”上海唱区10强晋升赛的评委席上,毫不避讳地亮出艺人身份时,媒体指责其“既要作家名又要艺人利,郭敬明少年成名太贪心”。

  有自称郭敬明好友,站出来揭露其过往的种种“劣迹”;又传郭敬明因嫌稿酬太低,拒绝为《萌芽》杂志50周年写稿;一批80后作家声称要集体封杀郭敬明;还有人指责他是法盲。

  尽管事后,郭敬明在自己博客上,将自己与《萌芽》编辑的MSN对话内容贴出来,以示冤枉,但此时,应者寥寥。

  郭敬明在6月5日的博客里,回应了法院对其抄袭案的终审中要求“道歉”的判决,他称自己“不会道歉!金钱、名声,这些东西,真不是那么重要,我都可以给予,惟独道歉,哪怕只是简简单单一句话,也决不会迫于压力而放弃了自己的原则,放弃了曾经创作时的辛苦,放弃了所有依然喜欢着我的文字的人的希望。”此举得到他的粉丝的支持,而更多是来自社会各界的不满和不解。

  这个处在风口浪尖的国内最畅销的“80后”作家,以这样近似“不讲理”的宣言,告别了他22岁的最后一天。

  第二天,23岁生日。他说,这一天收到的最好的的短信是:祝小四(郭敬明的昵称)十八岁生日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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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江晚报 人物 C0010 独自承受成长之痛 2007-11-12 钱江晚报c00102007-11-1200020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