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陈聿敏) 企业实际住所已发生变更,但未到登记机关办理变更手续,这样的企业就成了“查无下落企业”。近日,记者从永嘉工商部门了解到,他们对“查无下落企业”采取了信用预警制度。
据介绍,一般产生“查无下落企业”的主要原因有“企业实际住所已经发生变更,但未到登记机关办理变更手续”、“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企业厂房拆迁改造”等6种原因。当地工商部门10月22日~26日集中开展了一次网上核实活动,对1400余户“查无下落企业”进行核查,对软件中属吊销未注销的“查无下落企业”进行变更处理。通过实地巡查和电话联系都查无下落的企业,则统一进行信用预警处理。据悉,如因“企业在申请设立登记时,提交虚假材料骗取登记”,年检初审不予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