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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002版:每日新闻·亲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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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1月17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10年
134个孤儿有了家

  “这些孩子们的‘家长’,以前很多都在福利院里做过保姆。”瑞安福利院工作人员赵阳民说,农忙时,保姆经常会把孩子带到乡下家中照看,久而久之,他们发现,孩子们寄养在保姆家中未尝不是个好办法——既可以解决福利院宿舍不够问题,更关键的是,孩子们在保姆家中,能真正体会到家的感觉。

  因此,1998年,瑞安社会福利院作为温州社会福利社会化首个试点,正式开展家庭寄养工作,寄养点达到80多户。目前,瑞安社会福利院134个孤残儿童被寄养在各类家庭,而在院生活的只有19人。

  瑞安市儿童福利院副院长董海峰说,福利机构仍是被寄养孤残儿童的法定监护人。为保障被寄养孩子的生活质量,除每月支付寄养家庭孩子的保姆费外,孩子的生活用品及教育、医疗等费用都由福利机构承担,工作人员还会定期到寄养家庭,检查指导孩子的抚养状况。

  董海峰说:“通过10多年来寄养的实践看,在家庭中成长的孤儿,他们更容易融入社会。通俗地说,他们知道柴米油盐,知道亲情人情,有兄弟姐妹和父母亲人,长大成人后也有自己的亲友圈子,这让他们的身心更加健康。而这些,都是福利机构无法提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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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江晚报 每日新闻·亲历 A0002 10年
134个孤儿有了家
2007-11-17 钱江晚报a00022007-11-1700014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