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显示,目前,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吸纳就业总数占全国城镇全部就业人数的70%以上和新增就业的90%以上,成为就业人口的主要安置渠道。2007年1月至9月,私营企业税收达3487.3亿元,占全国企业税收总额的9.4%,成为国家税收的重要稳定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