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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002版:每日新闻·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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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1月22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居住证”有点意思
□张永琪
  28岁的外来者张建嫦,20日拿到浙江第一张“居住证”,自此她在社保、就业、教育、居住等方面,与本土市民享受同样的待遇。此举标志着浙江省实行了20多年的暂住证制度结束。

  此前实行的暂住证制度,带有明显的地域歧视和身份歧视性质。因为是外来者、农民工,就被另眼看待,成为“二等居民”,在社保、就业、教育、居住等方面享受不到本土居民的待遇。尽管许多人被迫“暂住”了多年,为地方创造的财富不菲,但一个“暂”字挡道,使他们无法“二次翻身”。现在他们有了一个绿色小本本,能够合法享受同城居民待遇了,他们怎能不为此感到开心万分?

  外来者的暂住证变为居住证,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却发生了本质性的变化。暂住证以地域和身份划线,具有浓厚的排外思想,它在城乡之间,地域之间划上了一道鸿沟,将外来者无情地挡在门外,而不管外来者对本地的建设发展究竟有多大,这种歧视不利于消除城乡差别。而“居住证”给外来打工者带来真正实惠,说明当地政府已一视同仁看待外来者,愿意为新居民在社保、就业、教育、居住等方面增加财政支出。这样的“居住证”等于是外来者的“二次解放证”,外来者有了这样的“居住证”,等于自己又一次实现了“解放”。

  将外来者的暂住证改为“居住证”,不仅因为外来者对本地经济发展作出巨大贡献,也不是出于实用主义的安抚需要,而是体现人与人平等,权利对等的需要。外来者合法融入本土,不再受到歧视,他们才会心情舒畅,无忧无虑工作,在经济建设中更能大显身手。

  不过,对外来者的“解放”还应该更彻底,不应留下尾巴。比如在嘉兴新埭镇一家箱包厂上班、现已获得居住证的张建嫦,虽然可以在大病时享受政府救助,也可以申请当地经济适用房,但要想落户平湖,还有政策障碍,只有这种障碍彻底铲除了, “外来者“与“本地人”才真正平等了。不知这一天还要等待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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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江晚报 每日新闻·时评 A0002 “居住证”有点意思 □张永琪 2007-11-22 48257178002CE1734825739A004FFA0A[B1-戎国强]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