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余杭区法院
《余杭区司法救助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日前出台,《办法》明确对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中的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进行司法救助。
此《办法》明确了司法救助专项资金的额度每年最高可达150万元,其中执行救助资金最高仍保持100万元。
《办法》规定,司法救济助专项资金的使用遵循专款专用、管用分离、小额救助、用时救助和一次性救助五项原则,其救助对象为自然人,具体情况包括刑事案件中因案件未破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缺乏经济赔偿能力,致受害人或受其赡养、抚养的直系亲属遭受严重的生活困难;因被执行人缺乏履行能力而致申请执行人遭受严重的生活困难;证人、鉴定人因作证、鉴定受到打击报复,造成严重生活困难等。 董艳 杨晓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