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该院已裁定批准浙江海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海纳)的重整计划,并终止重整程序。这是我国新破产法(今年6月1日开始实施)实施后,全国首例按照债权人会议表决程序通过重整计划的上市公司重整案件。
根据浙江海纳2006年度出具的报告,由于当时实际控制人邱忠保通过掌控的“飞天系”公司挪用浙江海纳资金高达2.51亿元,致使浙江海纳债务危机全面爆发。
2007年9月,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杭州市中院受理浙江海纳破产重整案。2007年10月24日,浙江海纳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在杭州市中院召开,浙江海纳管理人在会上提交了重整计划草案并作出说明。最后,债权人会议决议通过了重整计划。
2007年11月20日,杭州市中院的民事裁定书批准了浙江海纳的重整计划。重整计划执行期内将由浙江海纳管理人继续监督重整计划的执行。目前,浙江海纳的生产经营都在正常进行,股票也可望于近期经证监会同意后恢复交易。 杭法 叶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