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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002版:每日新闻·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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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制度和生命 哪一个重要
· 制度应为生命留扇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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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1月26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医生看法
制度应为生命留扇门
  丈夫不签字导致孕妇死亡的的背后,是手术签字制度不合理, 煤炭总医院副主任医师郑山海在媒体上撰文认为:和制度的不完善对比起来,我们缺乏的其实是一种对生命天然的尊重,以及在执行制度时为生命留一扇门的智慧和勇气:

  曾有报道,一名产妇在手术台大出血,医院却无血可用,家人要求自己献血,但医院以“不得私自采血”的制度予以拒绝,最终眼睁睁地看着产妇死于大失血,母婴双亡。

  如今这样两件事件放在一起,我们不难发现某些类似的地方,那就是相关人员对某些制度和法律近乎僵化的执行,以及在制度和生命之间人们对生命有意无意的漠视。

  我曾听到过这样一个故事,一个医生偷渡到了另一个国家,因为特殊身份,他无法获得行医资格。但有天他所在的地方有个孩子得了急病,情急之下,他选择给孩子治病,虽然后来被起诉非法行医,但法官却判决说,医生的行为固然触犯了法律,但若因此判定他有罪的话,那就是法律的悲哀,因为抢救生命的人是无罪的。

  这件事情向人们传递出这样一个理念:法律固然无情,但执行法律的人是有情的。他可以在需要的时候为生命留出一扇门,以保证让鲜活的生命不至于被挡在制度的墙外。

  所以,和制度的不完善对比起来,我们缺乏的其实是一种对生命天然的尊重,以及在执行制度时为生命留一扇门的智慧和勇气。制度永远会有不完善的地方,但如果我们能树立起为生命留一扇门的理念,类似的眼看着生命白白逝去的悲剧,才可能最大化地被避免。

  那样做,需要医生“违反制度”的巨大勇气。但既然选择了救死扶伤的职业,和生命比较,处罚,又算得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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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江晚报 每日新闻·视点 A0002 制度应为生命留扇门 2007-11-26 48257178002CE1734825739E00551331[A1-陈立华≈B1-陈立华]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