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天,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公判大会,公安部A级通缉犯董文语被执行死刑。
董文语1978年出生于平阳。11岁离家出走,曾因犯故意伤害罪和盗窃罪分别被判刑,两次入狱服刑后于2002年刑满释放。2006年3月至5月,董文语先后流窜于福建福鼎、浙江金华、江西上饶等地,作案5起,致6人死亡,1人重伤,强奸妇女多人。2006年7月19日,公安部发出A级通缉令,同年11月16日凌晨2时,董文语在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象鼻镇方水村一村民家行窃时,被当场抓获。
今年6月8日,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认定董文语犯故意杀人罪、抢劫罪、强奸罪、盗窃罪、侮辱尸体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宣判后,董文语未上诉。徐晋 王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