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12月1日《南方都市报》报道,11月30日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第三次现场会议在广州市召开,国务院副总理吴仪出席会议。在论及所谓专家和明星等公众人物登陆传媒推销药品时,吴仪态度鲜明:“害人不浅!”同时她表示,明星代言对于老百姓有很大误导,危害很大,应该予以纠正。而对于专项整治行动中广泛采取的相应产品一律下架的处理方法,吴仪坦陈:“好!打到了痛处!”
近年来,“明星广告”十分普遍,众多商家把专家、明星等奉为市场的“救世主”,纷纷开出高额报酬,使专家或明星为扩大自己企业及产品的影响服务。据报道,根据工商部门的监测,目前,虚假违法广告大多集中在保健品、药品、医疗等领域,而由“名人代言”的一些广告,已经引发不少的纠纷。
如今,电视台可以说是专家明星代言药品广告的“重灾区”。打开电视,各个频道,都能见到脸熟的“明星”,在为企业或产品代言,甚至大谈特谈产品的疗效,其一言一行,情真意切,仿佛自己就是该产品“试验者”、“使用者”、“受益者”。
然而,“明星广告”泛滥的背后,却是利益驱使的结果。企业凭什么花大价钱请明星做广告?不就是看中明星的人气和号召力吗?反过来看,明星为什么会不遗余力地为药品做广告?不也是因为企业开出的出场费高吗?由此来看,明星药品广告,并非是在做公益宣传,也并非是在推介新产品所具有创新性和实用性,说白了,还是十足的市场商业行为,是“你给钱,我说好”的等价交换。
但是,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药品,关系着公众的健康与安危。有报道称,在我国,乱用药相当普遍,很多人是受广告的影响而轻信了药品广告,然后“不看医生,看广告”,导致用药比较乱。尤其是一些公众对明星持信赖的态度,甚至出于仰慕,而盲目听信于明星的广告,更加表现出“病急乱投医”的状态。
今年9月,北京已经开始了为期4个月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其中重要的一条就是将禁止和取缔以公众人物、专家名义证明疗效的药品广告。而这次吴仪态度鲜明地指出明星药品广告:“害人不浅!”无疑将推动整治活动向纵深开展。
明星,是该离药品广告远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