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被诉5宗罪、涉案金额31亿元的重案,让曾经叱咤风云的“民营石油大亨”龚家龙从天堂跌入了地狱。湖北省公安厅12月2日表示,民营石油大亨、天发集团董事长龚家龙涉嫌经济犯罪案侦查工作已终结,将移交检察机关。
过去数年间,龚家龙被誉为“中国民营油企第一人”。他掌控下的天发石油是唯一同时拥有成品油和原油进口牌照的民营企业。他也因此在2004年成功联合50多家民营石油企业设立全国工商联石油商会,并出任石油商会会长。然而“油气大王”的泡沫幻灭似乎早有定数。
他给公众留下一个解读民营石油商特殊生存轨迹的文本,也给所有渴望在困境中改变命运的民营石油商一个触目惊心的警示。
“民营油企第一人”突然被捕
2004年,登上全国民营石油业舞台中心的时候,龚家龙刚满50岁,正可谓是意气风发。他旗下的天发石油是继中石化、中石油之后的第三家成品油批发经营企业,中国唯一拥有成品油经营牌照的民营企业。凭借这一资本,龚于当年12月11日成为国内第一个全国民营油商组织——全国工商联石油业商会的会长。
2006年12月15日,石油业商会第二届年会上,龚家龙言语间依然自信十足。但这位末路民营石油大亨的自信不能掩盖这样的事实:其掌握的两家上市公司天发石油和天颐科技都已带上*S ST的帽子,面临退市风险。天发集团更是身负29亿元巨债,曾寄予厚望的长联石油控股公司亦只是一张空壳,并未开展任何实质性业务。
2006年12月21日,龚家龙走到了人生的拐点。因涉嫌经济犯罪,他于此日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而这一天恰是天发石油上市10周年。
12月23日凌晨,龚家龙的办公室被连夜赶到荆州的专案人员查封,天发集团财务室的若干册账本也被带走。
随着龚家龙的被捕,天发集团所在地的荆州风声四起,各种说法莫衷一是。
这个持有全国第三家石油牌照、拥有两家上市公司和百余座现代化大型加油站、3座万吨级油气库的“油气大王”,其泡沫的幻灭似乎早有定数。
案件以交办当天命名
天发案的浮出水面,具有一定戏剧性。
2006年上半年,湖北证监局在清理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时,发现天发集团占用天发石油3个多亿、天颐科技1个多亿。
尽管,当时新的《刑法修正案》尚未获得通过,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也不算什么犯罪,但此次清理却发现天发的财务漏洞百出。
案件很快引起了中国证监会、公安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2006年12月21日,省公安厅指定鄂州市公安局立案侦查,迅速成立了以该局经侦支队为主、抽调省厅、武汉、襄樊、恩施和荆州等经侦部门参与、共60余名干警组成的专案组。案件以交办的日期命名,代号为“12·21”。“12·21”案审查对象多、涉及范围广,其侦办过程难度巨大。龚家龙、陈蜀葵(龚妹,45岁,上海天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刘某(35岁,曾任天发石油董事长)、苗泽春(38岁,原系司机,后任天发石油董事长)等犯罪嫌疑人一一归案。
此外,天颐科技副董事长张秀玲(女,45岁)及两个弟弟张国辉、张国强也被列为案件的重要犯罪嫌疑人,已出逃加拿大。目前,警方已对其批捕,发出国际通缉令。
调查结束被指五宗罪
事隔一年,谜局揭晓!今年年底随着湖北省鄂州市警方对天发集团董事长龚家龙挪用资金案件调查的结束,曾被誉为“民营油企第一人”的龚家龙涉资31亿元的惊人大案终于渐次清晰地浮出水面。“油气大王”的神话彻底破灭了,龚家龙等人涉嫌的5项罪名。未来等待龚家龙的将是检察机关对其案件的认定,并提起公诉,随后将由法院对其案件罪责的裁定。
第一,伪造金融票证。1996年至2003年间,龚家龙、陈蜀葵、张秀玲等为了虚增利润骗取证监会批准配股资格,指使天发财务公司、天发石油液化气公司等下属子公司财务人员伪造进账单、汇票、转账支票等各种金融票证556份,总金额达10亿余元。
第二,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天发借合作开发之名,以假联营的形式欺骗土地主管部门,先后将该集团闲置多年的116亩土地,非法转让给宁波、武汉的三家公司,涉案金额高达6888万元,天发非法获利3688万元。
第三,违法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经查,天颐科技为了虚增利润骗取证监会批准配股资格,虚增2001年至2004年的各项财务指标,其中,虚增主营业务收入8.91亿元,虚增支出7.12亿元,虚增主营业务利润1.79亿元,给天颐科技股东造成几十亿元损失。
第四,挪用资金。2000年2月,龚家龙私自挪用旗下天荣农业公司1000万元资金,并将资金转到证券公司杨某的个人账户上,炒作天发石油等股票。其中,250余万元被龚家龙侵占后购买了个人保险,750万元资金全部亏损。
2004年8月,龚家龙为取得国家开发银行8亿元的贷款,私自从天发集团控股的湖北天恩石油液化气船运公司等三家公司调集800万元资金,以投资名义打入王某的公司,资金至今未归还。
2001年4月、5月,陈蜀葵、刘某分别利用其天发集团副总裁及天发石油公司董事长职务的便利,私自调用天发石油及其子公司、关联公司的资金共计2000万元,用于炒股,至今未还。
第五,职务侵占。2001年7月,龚家龙将从天荣农业公司挪用的1000万元中转出253.758万元,为自己和公司员工叶某购买个人人身意外保险(其中龚241.702万元、叶12.056万元)。
2004年8月,时任天发石油董事长的苗泽春,向朋友借款13万元办理个人在武汉金银湖高尔夫俱乐部的会员证,为了还这笔钱,苗泽春于2006年6月以虚报费用的形式分三笔将13万元在天发石油下属的子公司予以报销。
对此,鄂州警方称,比起2002年震惊全国的蓝田造假案,“12·21”案涉案金额更巨大,指控罪名更多。据称,警方移交检方的卷宗达130余卷。
第三张石油牌照的倒掉
在天发集团大本营所在地湖北省荆州市,天发资金链断裂已是公开的秘密。无论是天发集团旗下的天发石油还是天颐科技两家上市公司,尽管拥有近百座加油站,但因油源问题难解以及欠债太多,在荆州的天发加油站早已由当地银行代为收款。天发石油在当地的加油站几乎都以包租方式租给当地人,号称5万吨的湖北枝江姚家港的石油码头和34万吨的油库已尽显残败迹象,不仅人迹罕至,而且几无生意。
由于油源难以为继,尽管天发同时拥有了包括零售、批发在内的三张石油牌照,但依然难改巨亏颓势。天发共包括中国银行湖北省分行、农行荆州分行、建行荆州分行等9家银行高达29亿元贷款未还。此前的三四年中,天发集团早已陆续将其所属的子公司资产多次陆续抵押给各家银行。
知情人士透露,天发拖欠多家银行当初缘于一份偶然的申贷报告。由于缺乏资金,天发给当地政府打报告要求对天发农业产业化建设提供资金扶持,在当地银监局召集当地多家银行讨论这份申贷报告时才发现,天发实际已经是一个不折不扣的“老赖”。不久之后,湖北证监局在清理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问题时发现,问题重重的天发集团竟占用天发石油3亿多、天颐科技1亿多!尤其是天发的账目中有诸多漏洞。
安排“自己人”出走
由于天发集团经营业务繁杂,在湖北、江西、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地均有业务往来。“12·21”案件涉及审查对象众多,专案组专门组成了以审计、抓捕、审讯等不同职能的小组,在长达10个月的时间内,先后调查了400多人,审阅了几万本凭证资料,终于掌握了龚家龙大量的经济犯罪事实。
随着案件侦查的逐步明朗,龚家龙及其胞妹陈蜀葵(上海天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前天发石油董事长刘道兴、后任天发石油董事长苗泽春等犯罪嫌疑人纷纷落网。
值得关注的是,也许是预料到自己会有这么一天,龚家龙此前很早就安排与自己关系“非同一般”的天颐科技副董事长张秀玲出走加拿大。而与张秀玲同时出走的还有其两个胞弟张国辉和张国强,警方同样将上述三人列为该案件的重要犯罪嫌疑人,目前警方已对其发出国际通缉令。据未经证实的消息称,张秀玲出逃时曾取走了天发大量现金。
从最初发起天发石油,到将天发石油推向资本市场,随后天发挨过牌照收回最终成为所谓“首家获得石油牌照的民营油企”,最终龚家龙在北京宣布成立“民营石油商会”,号称要打造长联石油走向国际,走向中东为民营油企找油。长时间以来,龚家龙一直在公众视野中以某种神话色彩亮相。各种光环让人有些雾里看花,但虚幻终归要破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