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詹丽华
[核心阅读]近日《杭州市城镇廉租住房保障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征求公众意见。其中规定,人均住房面积不足15平方米或家庭住房面积不足45平方米、持有《杭州市困难家庭救助证》或《杭州市低收入家庭证》等相关证明、家庭人均收入在城市低保标准两倍以下、并居住满5年的杭州户籍家庭可以申请政府廉租房。
事实上,这段时间无论中央还是地方,关于保障性住房的消息都不少。据《广州日报》报道,出台不久的七部委《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将面临再次修订,原因是国务院希望借《办法》的修订实现经济适用房和限价房对应人群的“无缝对接”。《21世纪经济报道》称,建设部已联合有关部门和专家召开了一次闭门会议,就《住房保障条例》起草工作进行部署。
各方面的消息无一不在透露着一个消息:我们的住房体制正在经历实质上的重设。保障性住房的覆盖面正在扩大,原本被推向商品房市场的中等收入家庭也正在被纳入到保障范围内来。
杭州先后出台、征求意见的《杭州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和《杭州市城镇廉租住房保障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有没有体现这种变化?对住房困难家庭来说,这样的保障办法是否适用?且听杭州市民怎么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