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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010版:每日新闻·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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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2月13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房卖了三证不给你
老街坊翻脸

  本报讯 昨天下午,一对从小一起长大的老邻居在杭州江干区人民法院打起官司。

  原告老王是个老杭州,今年51岁,观念却很超前,老早就买了房子,买的正是老邻居老朱爸爸的回迁房。他是一次性将钱付清的,美中不足是一直没拿到房产三证。

  看着不断飙升的房价,他越来越心慌:老朱不会反悔,不肯卖了吧?在找过老朱几次后,这种想法被证实了。老朱告诉他,老婆、儿子不同意卖。老王觉得老朱是说得好听,其实是想加价。

  这房子地理位置不错,位于杭州观音塘居安坊,面积63.58平方米,老王1994年签转让协议的时候8.8万余元。

  昨天,老王没有来,房东老朱夫妇都来到法庭。他们仍旧是这个理由:老朱卖房时是瞒着老婆卖的,所以当初跟老王签定的协议是无效的,而且老王现在来起诉,都过了起诉的时效了。

  回忆起这桩13年前的买卖,老朱还记忆犹新。当时回迁后,房产就到了老朱名下,老朱将房子卖给老王。“那个时候,他(老王)正在闹离婚,所以我们约定不把这事跟家里人说了。”老朱解释,1995年,因为要房改了,需要老婆的工龄买房,他才把卖房的事告诉了老婆。

  “我知道后,就跟我爱人吵了。”老朱的妻子说,她找到老王告诉他房子不卖。老王说,女儿和保姆住在房子里面,不同意退还房子。

  老王的律师指出,1995年女房东已经知道房子卖掉了,但他们在1997年又收下了老王1.5万元的房款。这笔钱是在房东要求下才给的。因为当时,老朱夫妇已取得了三证,老王要房东协助过户,所以就付了这笔钱。此案,法院将择日宣判。

  辛成 孙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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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2-13 48257178002CE173482573AF00470BE2[A1-孙燕≈B1-葛晓娟]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