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002版:
财富·新闻
3
4
·
“洋春运”开始,国际机票涨价
·
明天有近万岗位等贤才
·
风力发电助力清洁能源
·
时尚家居杭州跑马圈地
·
跨省市班车客运加收燃油附加费
收藏
打印
推荐
更多功能
返回主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上一期
下一期
浙江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3
上一篇
2007年12月14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跨省市班车客运加收燃油附加费
本报讯(吴佳 陈聿敏) 记者从省物价局获悉,明年1月1日起将对跨省、市道路客运班车加收燃油附加费,0.015元/人·公里。而今后燃油附加费加收标准将随成品油价格调整适时联动,以2007年11月1日国家调整的我省0#柴油价格为基数,每升累计上调达0.50元及其倍数并持续两个月时,可加收燃油附加费0.005元/人·公里及其相应倍数,依此类推;反之则相应降低或取消燃油附加费。
3
上一篇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