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国资有望实现全面进场交易
继企业国有产权进场交易后,今后,金融类国有产权转让也必须进入产权市场这个“绿色通道”来进行。这是财政部即将发布的《金融类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所做出的最新规定。
业内人士分析指出,这一政策覆盖范围将包括银行、证券、保险公司及金融类控股企业的国有股权转让,涉及的净资产将以万亿计。在初始阶段有可能借鉴中央企业国有产权指定三家产权交易所作为试点的经验,而选择在金融资产转让方面有一定经验、并已拥有成熟投资人群的交易所来负责金融国资的产权转让交易;此外,类似于企业国有资产,金融国有资产的转让也有可能根据中央、地方的不同层次,对应不同的转让场所。
证券时报记者 于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