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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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B0016版:钱经·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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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2月15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异地再次按揭,也算第二套
  李先生在绍兴一家保险公司工作,早几年已在绍兴贷款买了房,最近他接到总公司调令,负责杭州区块的相关业务,即将赴杭州上任,“到杭州后,我肯定又要买房了,不晓得这算不算作第二套房”?李先生担心,新规定将影响自己在杭州的购房计划。

  对此,我省银行界有关人士表示,只要是在银行贷款买房,各家银行都可从央行的征信系统上调阅借款人此前的购房信息,从而判别是否“第二套房”。

  对于异地购买第二套房,这位银行人士对记者表示,现在人行的征信系统是全国统一的,只要借款人在任何一地的中资银行贷过款,都会在征信系统留下记录,要认定是否属于第二套房并不困难。

  当然,银行人士也提醒,如果贷款购房者从父母处继承或者本身就拥有无贷款自住房,再购房都被视作 “首套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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