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金女士10月份买了滨江白金海岸的一套二手房,总价130万元的房子,她贷了80万元,按揭贷款是10月中旬签约的,当时是以第一套房贷即85折优惠算的,但房贷至今还没批下来,因为目前金女士所居住的房子以丈夫名义按揭的,而且还有10多万元的贷款未还清,“贷款没批下来,银行会不会变卦?”金女士很担心。
据了解,自从9月27日房贷新政实施后,各家银行对二套房都有自己的受理标准,其中不少银行规定“以个人为单位界定第二套房”,所以类似金女士这样的客户再次贷款购房时,都可享受第一套房的政策。但目前新界定标准已定,这些已签了购房合同但尚未批下来的购房者就怕夜长梦多了。
业内人士表示,先前受理的贷款可分为三种情况:已经放款的肯定不会受到新规的影响;已经签约但尚未放款的,银行一般不会违约;如果贷款合同还没有签订,就有可能要求客户调整。
但也有一些商业银行相关人士表示,按揭合同已签,但还没有批下来的这部分贷款如何处理还在研究当中,关键要看监管部门及总行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