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影
阴影 阴影
第A0010版:每日新闻·发布
3  4  
PDF 版
· 有些案子
赔了钱可以不坐牢
· 杭州“优秀社区邻居节”
新鲜出炉
· 又到冬至扫墓时
· 接种流感疫苗
杭州市民可放心
· 省政协重点提案
办理满意度100%
· 进入森林防火期
更多运用高科技武器
· 短消息
· 《浙江省政协志》首发
收藏 打印 推荐  更多功能 
返回主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上一期  下一期  
浙江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07年12月18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有些案子
赔了钱可以不坐牢

  发布单位:省检察院

  赔了钱就可以不坐牢了吗?近日,省检察院出台的《关于办理当事人达成和解的轻微刑事案件规定(试行)》,首次明确了刑事和解范围、办理程序及其法律监督等。

  这也是继2004年5月,我省公检法率先对轻伤犯罪案件刑事和解不诉作出明确规定后,我省检察机关有关“刑事和解”的又一新规。

  《规定》指出,刑事和解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应当同时符合自然人、初次犯罪且认罪悔过、所犯罪行属实质一罪,有明确的被害人以及法定刑为三年有期徒刑以下这四个条件;范围仅限于亲友、邻里、同学、同事之间因纠纷引发的故意伤害(轻伤)、因生活无着而初次盗窃或初次诈骗的案件和部分交通肇事案件。

  和解需要双方自愿的,方式可以是双方自行和解、在人民调解委员会或者其他基层组织的主持下和解、在双方当事人均认可的其他第三方的主持下和解。

  当然,这并非所有双方当事人和解的轻微刑事案件就不起诉了,还需检察机关的调查核实和决定。

  范跃红 孙燕

3上一篇  下一篇4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钱江晚报 每日新闻·发布 A0010 有些案子
赔了钱可以不坐牢
2007-12-18 48257178002CE173482573B400390B16[A1-孙燕≈B1-鲁佳]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