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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002版:每日新闻·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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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恶从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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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2月19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莫将“公路”变“私路”
  在12月18日上午国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交通部副部长翁孟勇表示,交通部将会同有关部门,以减少普通收费公路数量、优化收费公路结构、完善政策制度为重点,着力解决目前收费公路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在收费公路备受诟病的今天,交通部能够明确表态“减少普通收费公路数量”,无疑是值得肯定的,但就目前问题重重的收费公路现实状况而言,笔者认为仅仅强调“减少”不是治本之策,我们需要市场公路的市场化运作。

  收费站擅自收费、垄断收费等现象的大量存在,表明收费公路可能已被少数人或利益集团当成牟利的工具。有报道说,贵州省审计厅曾通报了省内5家收费站的财务收支情况,5家收费站从1994年到2003年末收取通行9919.48万元,其中还贷1495.07万元,只占通行费收入的15.07%。我们不能不发出这样的疑问:其收费用于还贷者几何?余下的85%到了什么地方?收费公路的收益到底肥了谁?

  公路不“公”,收费公路成为某些地区敛财的工具的根本原因,在于市场化外衣之下的非市场化运作。表面上看来,“贷款建设、收费还贷”的口号非常市场化,好像是依照市场规律在办事。但实际上,在大多数公路的建设运营过程中有很多非市场的因素在起作用。比如立项阶段,不少公路的建设就没有经过真正的市场论证,仅仅是个别长官或者部门的意志就可以决定一条公路的上马,这样官员有了政绩,个别部门也可以获得利益。正如广东省政协委员王则楚所言,一些地方政府将收费站当成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自家“银行”。

  无论是免费公路,还是收费公路,都必须具有足够的公共性,如使用的开放性、可选择性、管理的严格性等等。在国外,当一家公司获得批准修建一条收费公路时,国家都要求必须提供平行的不收费公路,以供用户选择。

  如果我们出门面对的和到处遇到的都是不同利益集团的收费站,那我们将不得不面临21世纪的“行路难”。当务之急,要彻底解决公路收费中出现的种种问题,必须利用市场化的手段,还公路建设运营的市场面目,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地还路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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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江晚报 每日新闻·时评 A0002 莫将“公路”变“私路” 2007-12-19 48257178002CE173482573B5004C2534[B1-戎国强]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