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难夫妻要离婚
12月17日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周蓓
“我们是患难夫妻。”女人说,但比她小的丈夫终究提出了离婚。
这个离婚案今天开庭。两夫妻1994年结婚。女的再婚,并带来了前夫的女儿和前夫的父母一同生活。男人说,结婚前两人是甜蜜而幸福的,婚后,感情却慢慢在改变。最让他受不了的是,要与老婆前夫的公婆生活在一起,而且老婆不愿给他生孩子。
女人很想挽留丈夫。她说她为丈夫倾注了很多。女人是经商的,为了得到这份爱情,曾主动付了10万元给丈夫的前女友,并且给丈夫买了车。
虽然丈夫比她小,但对她却爱护备至。她没有再生育,这也是两人当初协商好的。因为女人有心脏病,丈夫出于对她的关爱,所以同意了不要孩子,并可以一起抚养前夫的女儿。在她看来,丈夫准备离她而去是因为她的债务太多,所以她愿意为此卖掉一套房子,偿还债务。
但男人态度仍很坚决,“没有男人愿意和自己老婆的前任公婆居住在一起。”
离还是不离,我们没有当场判决,毕竟离婚跟结婚一样,是人生大事,需要我们费思量。每次的离婚案件开庭,感触都很深,爱情或许是瞬间的感觉,但婚姻是需要两个人经营的,围城外的人们,千万要慎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