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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002版:每日新闻·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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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税拟2000元/月起征
· 居民基本生活消费支出水平提高
· 呼吁个税改革
更深更快
· 国家财政减收300亿,30%的人要缴个税
· 意在关照中低收入者利益
· 沪杭摄影赛张榜 《印象上海》拔头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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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2月24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物价上涨是因素 中低收入须关照
个税拟2000元/月起征
  就在公众呼吁对个人所得税工薪费用减除标准上调之时,距离上次调整两年时间,旨在进一步调增标准的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再度进入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程序。

  23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始审议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拟将工薪费用的减除标准从现在的1600元/月调整到2000元/月。

  财政部部长谢旭人表示,近两年来,居民的基本生活消费支出水平又有所提高,需要对减除费用标准做适当调整。上调后,预计国家财政将减收300亿元左右,将只有30%的人需要负担个税。

  据新华社12月23日电 全国人大常委会23日开始审议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拟将个人所得税工薪费用的减除标准从现在的1600元/月调整到2000元/月。

  财政部部长谢旭人在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就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做说明时表示,近两年来,居民的基本生活消费支出水平又有所提高,需要对减除费用标准做适当调整。

  根据有关统计资料测算,2007年前三季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消费为7395元,按照城镇居民家庭平均每一个就业者负担人数1.93人计算,2007年就业者人均负担的年消费支出将达到19030元,即1586元/月。

  “为了使减除费用标准具有一定的前瞻性,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将减除标准确定为2000元/月。”谢旭人说。

  根据国家统计局2006年的有关数据测算,将工薪减除费用标准提高至2000元/月后,工薪阶层纳税人数占全国职工总人数比例将由目前的50%左右下降到30%左右。谢旭人表示,调整后大部分工薪收入者因收入达不到减除费用标准而免于纳税,中低收入者负担也将大大减轻。另根据有关数据测算,将减除费用标准提高至2000元/月,将减少财政收入约300亿元。

  谢旭人说,将减除费用标准提高至2000元/月,既可满足居民基本生活消费支出需要,也统筹兼顾了财政承受能力,并体现了重点照顾中低收入者的政策调整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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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江晚报 每日新闻·视点 A0002 个税拟2000元/月起征 2007-12-24 48257178002CE173482573BA00547E89[A1-新华社稿≈B1-逯海涛];48257178002CE173482573BA004DB86E[A1-新华社稿≈B1-逯海涛]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