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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002版:每日新闻·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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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2月25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城管“保护伞”,保护谁
□周稀银
  河南虞城为整顿市容,向街头商贩公开销售价格分别为130元、300元的“保护伞”、小推车,并称买后即不会再被找麻烦。但一段时间后,该局态度突然变卦,买过“保护伞”的小贩也要被迫接受清理。(12月24日《河南商报》)

  年终岁末,各种年度奖项不断推出。那么,热闹从未间断的城管“年度最佳创意奖”应发给谁呢?读罢这则新闻,恐怕不是我一人的发现,虞城“保护伞”真是当之无愧啊!

  首先,变虚为实,堪称最佳创意。谁都知道“保护伞”是做得说不得的,更不可能公开成实物的,可人家虞城城管就很会反其道而行之,有一说一,竟将“保护伞”做得如此名副其实,购了我的“保护伞”,风里雨里无阻挡。作为城管自身,更是为便于管理找到了一条捷径。“用伞就是硬道理”,谁应受保护谁不该受保护,一看便能掌握,还可防止个别城管与商贩暗中独来独往。如此创新管理模式,难道没有推广的必要吗?

  其次,变暗为明,堪称最佳创意。谁说“保护伞”躲在暗处见不得阳光?不仅有实物在此,而且还将之利益再分配摆到了明处。别小看了一把伞130元,一百把一千把不就成了多多益善?更为无私的是,这些卖伞收入人家城管只是代为广告公司作中介,他们的主要目的是美化城市,何况他们又没有强制使用小商小贩就有人买了好几把,那可是自发行动啊!城管支持广告公司创收,自然而然广告公司不会不作反应,这种“明白账”虽然有点不够光明正大,但却又容易让小商小贩心甘情愿地“曲线奖城管”,怎能不是最佳创意呢!

  再次,变静为动,堪称最佳创意。如果你商贩以为买了一两把“保护伞”,从此就“仗伞”不服管理,那城管抓收入岂不成了“一锤子买卖”?这样“以静制动”也就应运而生了。先是连环推出“保护车”,小推车300元一辆岂不比130元一把的“保护伞”来钱快?同时,有了“依法管理”这个保护伞,批发给小贩的那些“保护伞”还不是说收就收?这样不仅可用推赶式、更新式来增加“保护伞”的投放,而且还可以产生出新的保护项目。让小商小贩得到“实惠”,也为广告公司增加创收项目,自己还落得“美化城市、无私奉献”的美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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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江晚报 每日新闻·时评 A0002 城管“保护伞”,保护谁 □周稀银 2007-12-25 48257178002CE173482573BB0047298A[B1-陈江]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