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香港教育学院和香港演艺学院等高校日前表示,从2008年起,在香港读书的内地大学生只要在港就读时间不少于1学年,便可在校内打工。而按照香港以往的规定,内地学生持学生签证在香港求学4年,是不允许通过打工获得学习和生活费用的,任何公开或私下的打工、勤工俭学一旦被发现,都会受到重罚甚至拘禁处理。
但从明年开始,在香港一些高校的安排下,内地学生能够从事与学科有关的实习工作,就学期间每周可在校内打工不超过20小时,暑假期间打工时间不受限制。同时,内地毕业生在港找工作的期限也将从3个月延长到1年。
据悉,之所以有那么多内地学生愿意在香港工作,除了待遇不错外,在香港读书工作7年后,还可获得香港居住证。而内地优秀毕业生也特别受雇主欢迎。因为他们懂英语,普通话流利,更重要的是对国情比较了解。
本报通讯员 董川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