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上海市教委日前对外公布了2008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的通知》,其中对在沪的外省市生源考生户口处理有了新的规定:2008年,除上海市寄宿制高中录取的不迁户口的应届高中毕业生以外,在沪借考的外省市生源考生被上海市普通高校录取后不再办理户口迁移,学业结束后按非上海生源户口处理规定办理。
另外,2008年非上海市户籍在沪报考对象还增加了两类人员:一是在沪定居并持有上海市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国侨民;二是考生父母双方或一方是在沪高校、科研机构博士后流动站人员,且考生为外省市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
本报通讯员 杨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