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6日从财政部获悉,财政部与国家环保总局已于日前批复了江苏省在太湖流域开展以水污染物排污指标为主要内容的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
据介绍,太湖流域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主要包括四项内容:一是要建立太湖流域主要水污染物排污权初始价格,将排污指标作为资源实行初始有偿分配;二是2008年在江苏省太湖流域开展化学需氧量(COD)排污权初始有偿出让,建立化学需氧量排污权一级市场,2009年在太湖流域适时推进氨氮、总磷排污权有偿使用试点;三是2008-2010年逐步建成排污权动态数字交易平台,形成太湖流域主要水污染物排污权交易市场;四是研发一批排污总量控制技术和先进管理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