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浙江开出50万元文保顶级罚单:嘉善对擅自拆除县级文物保护单位“蚕种场旧址”的违法单位,作出了罚款人民币50万元的行政处罚。这只是今年众多文保罚单中的一张。记者从昨天召开的浙江省文物执法监察工作会议了解到,随着文物执法力度的加大,今年我省有一批文物违法案件被查处。昨天,省文物监察总队首次披露了这批违法案件。
据了解,省文物监察总队有效处理了文物违法行为共100余起,作出文物行政处罚35件。杭州市文物监察大队对擅自在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北山路近代建筑群(新新饭店西楼)”进行建设工程的违法单位,作出了罚款人民币10万元的行政处罚,并对没有文物保护工程资质证书的修缮施工单位作出了罚款人民币6万元的行政处罚。对擅自在历史文化保护区内保护规划确保的“招贤寺旧址”进行装修的违法单位,作出了罚款人民币4.5万元的行政处罚。
另外,萧山区文物监察大队对擅拆除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凤凰山农协墓葬群(沈定一墓)”的违法单位,作出了罚款人民币5万元的行政处罚。永嘉县文物监察大队对擅自在历史文化保护区 “芙蓉村古建筑群”重点保护建筑的住房擅自修建行为,作出了罚款人民币1万元的行政处罚。
据省文物监察总队总队长吕可平介绍,在文物违法事件中,文保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违法施工行为占多数。另外,盗掘古墓葬、古遗址违法犯罪行为也很猖獗。古墓葬、古遗址的野外特殊地理位置给日常监管工作带来难度。今年,发生两起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被盗案:东阳土墩墓群之峋界古墓被盗掘和临安市钱宽墓被盗掘,这说明在利益的驱使下,违法犯罪分子铤而走险,不惜以身试法。
本报记者 金 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