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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003版:每日新闻·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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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月6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法官被停职,都怪记者?
□朱少华
  1月4日,“四川西充法院审判长边接电话边听案”的一组图片在媒体上发布,并很快引起了较大反响。西充县人民法院对相关人员做出了处理。该审判长身为行政庭庭长,行为却不合规范,已经在干警大会上做了检讨,被停职检查。但法院负责人表示,在法庭上拍摄照片的记者没有得到同意就把摄影器材带入法庭,是违反规定的,但是欢迎和感谢媒体对他们工作的监督。

  法院审理案件的时候应该是最庄重和严肃的,如果原告和被告人在法庭上稍有不敬,就可因藐视法庭而受到惩处,而正在执行案件审理工作的法官却在法庭上接听电话甚至抽烟等,其行为不仅同样是不尊重法律,而且比老百姓的同类行为更不能容忍。这样一种错误受到处理应该是咎由自取,但是法院在处理后的“表示”让人很难苟同,好像该法院法官受到处理,被停职检查“全怪记者”。

  说来也是,如果记者不把摄影器材带进法庭,不把几位法官的“尊容”拍成照片发到网上,法官们就是在法庭上拿上两瓶“二锅头”对吹又有谁知道?就是旁观者看到,进而不满,甚至举报又有何凭证?没有这几张照片作证,记者如果仅靠文字说明,说不定最后倒霉的还是记者。

  我们的法庭是有不经允许不准拍照的规定,但是在去年第8个记者节来临之际,新闻出版总署也明确指出,“新闻采编人员合法的新闻采访活动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干扰、阻碍新闻采编人员合法的新闻采访活动”。而且国家一些重大的司法审理和判决还主动要求记者现场报道,这和法庭规定的“不准现场拍照”完全是两回事,这何来违反规定之说?

  法院虽然“欢迎和感谢媒体对他们工作的监督”。但实际是希望记者事先跟人家打好招呼,但打了招呼的采访还是“监督”吗?如果法官们都能按章办事,就是记者专门暗访又有什么好怕的?法院在处理违规法官又不忘怪罪记者,由此也可以看出,问题出在一些法官身上,其实根源还是在法院执行制度的态度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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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江晚报 每日新闻·时评 A0003 法官被停职,都怪记者? □朱少华 2008-1-6 钱江晚报a00032008-01-0600028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