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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015版:每日新闻·瞭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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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月6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并非年代越久越好
陈酿葡萄酒忽悠人被“喊停”
  广州日报供稿 俗话说:“姜是老的辣,酒是陈的香”。很多消费者认为,年份越久的酒品质越高,价格也更贵。商店也闻风而动,在过去很长的一段时间,陈酿葡萄酒成市场最大卖点。然而事实并非如此,从今年1月1日开始,国家质检总局正式实施《葡萄酒强制性国家标准》,明确规定葡萄酒的年份必须是指葡萄采摘的年份,任何以陈酿葡萄酒忽悠消费者的行为已经被“喊停”。记者走访广州部分超市发现,商家正通过各种手段促销标有年份的葡萄酒。

  昨天,记者走访广州部分超市发现,葡萄酒打折销售的现象十分多,促销手段也多种多样。位于康王路的一超市,消费者只要一次性购买商品的金额超过一定额度,就能用几十元换取原价一百元的陈年葡萄酒,销售人员告诉记者,这个促销手段已经开展了近一个月。在新港路的一超市,很多葡萄酒均降价8折促销,记者留意到,打折的大部分是宣称陈酿的葡萄酒。有意思的是,一款葡萄酒对年份的宣称还遮遮掩掩,竟标称“葡萄酒来自30年的葡萄树”。销售人员说,商场对标有年份的葡萄酒抓紧时间清货,“最抵买”的葡萄酒原价128元,而现在只要20元不到。

  之所以出现目前的这种情况,是因为之前的葡萄酒市场太乱了。一位不愿具名的葡萄酒技师昨日告诉记者,许多消费者认为葡萄酒的年份越久越好,甚至把年份作为衡量葡萄酒品质好坏的绝对标准。“多少年陈酿”的噱头因而成了葡萄酒的最大卖点,“年龄”越大,葡萄酒就卖得越贵。而不法酒商为吸引眼球,故意虚标酒龄欺骗消费者,不少标着15年葡萄酒,实际上大部分酒是新近生产的,只是勾对了部分15年前的葡萄酒而已。

  业内人士举例说,陈酿30年的酒成本是非常高的,一般说年产10000千升的酒厂,它需要100千升的罐100个,假如这些罐都要陈酿30年,这就要30倍。因此,不但储酒占地面积大,而且在30年过程中,还有各种各样的损耗,使酒的成本大大提高。所以,企业为了保证质量,降低成本,生产的所谓“三十年陈酿酒”其实并不是实实在在的陈酿30年的酒,只是加有一部分。

  为遏制不法现象,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委联合发布新《葡萄酒强制性国家标准》。记者从质监部门了解到,新标准属于国家强制性标准。新标准将葡萄酒分为优、优良、合格、不合格和劣质品5个等级。同时,新国标规定葡萄酒产品中不得添加合成着色剂、甜味剂、香精、增稠剂。

  此外,《葡萄酒强制性国家标准》对年份葡萄酒、品种葡萄酒等给出明确定义。其中,“年份葡萄酒”所标注年份须是葡萄采摘年份,且年份葡萄酒所占比例不低于酒含量80%;若是“品种葡萄酒”,所标注葡萄品种酿制的酒所占比例不低于酒含量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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