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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007版:每日新闻·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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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带着“红包”回家过年
杭州房地产行业推动民工“零欠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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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月21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带着“红包”回家过年
杭州房地产行业推动民工“零欠薪”

  ■本报通讯员 周丽 本报记者 余雯雯

  

  本报讯 又是年关,年终工资又成了民工最挂心的问题。一个红包,一份合同,踏踏实实,回家过年,这是多少在外打工一族最渴望得到的过年礼物。昨天上午,杭州市建委、杭州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浙江省房地产业协会以及万科地产,共同发起了民工“零欠薪”活动,给临近年关的民工朋友们,送去了一份温暖,一份踏实。

  “还有5天,25日我等着拿工资呢!”在昨天的活动现场,家在河南的张健坐在自己的座位上,一副十拿九稳的样子,笑着对记者说,“咱们老板提前就和我们保证过了,25日,礼拜五,如期发工资,一点不含糊!等拿好这钱啊,我就马上去买车票,买年货,回家安安心心过年去!”说着,他开始盘算起25日以后要做的事情。

  一旁,50岁的邵从运从安徽淮北来杭打工已有好几年,也半仰着头估摸这年末的“红包”:“这些年形势一年比一年好,平时工资都按时发,月月清算,今年的年终奖大概这个月二十六七日的样子要发了!”一想到这些,邵大伯高兴得合不拢嘴。

  据介绍,自2003年以来,不少房地产企业,在本企业制订的标准施工合同中,加入了保障工人工资支付及相关违约责任的条款,并将此作为每年一度的合格供方评审的必查项。

  杭州市建委市场处的周琪处长告诉记者,近几年来民工讨薪的投诉量在逐年降低,目前建委也在起草一些相关政策,鼓励企业实现承诺,按时给民工发放工资。“建筑单位要取得建筑施工许可证,就要缴纳一定的保证金,这个是用来保障企业拖欠民工工资能补发给民工们的资金。企业如果5年内都没有拖欠的投诉,那么这笔保证金就可以不用上交。”周处长表示,目前规定还在起草阶段,如果快的话今年就可以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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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江晚报 每日新闻·民生 A0007 带着“红包”回家过年
杭州房地产行业推动民工“零欠薪”
2008-1-21 48257178002CE173482573D600433CF9[A1-余雯雯≈B1-章晴]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