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谷倩 俞萍丽) 最近,杭州龙井路车祸案死者家属到生命人寿浙江分公司,领取了意外身故保险金20万元及身故至结案期间利息40元。
1月5日凌晨3:33,一辆红色福克斯轿车在龙井路龙井新八景附近,因操作失误,整个车的右侧与一棵行道树猛烈擦碰,造成车内后排一乘客头部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死者家属在清理受害人遗物时,意外地发现了一份生命人寿的保单。原来,死者于2007年12月12日投保过生命人寿恒安意外伤害险,缴纳保费640元,保额20万元。1月14日,家属向生命人寿浙江分公司报案,提出意外身故保险金的理赔申请,结果获赔。